漫漫長假、炎炎夏日,待在冷氣房裡滑手機似乎成了兒少的暑假生活安排?根據兒盟今年調查發現兒少的網路使用時間(不含做功課、網路上課的時間)平均每日4.6小時,一週高達32.2小時,相較2020年兒盟調查一週27.2小時,明顯增加許多,扣除其上學的時間,等於回家時間幾乎都在上網。
近日法務部公告之科技偵查法(以下簡稱科偵法)草案,甫推出即引起支持與反對雙方沸揚論戰。或許稍日冷靜之後,重新耐心檢視科偵法草案文本及瞭解實務現況,應略能耙梳歸理其中的法制意義及其所直面的困境。本文認為,科偵法的法制意義,一方面在於回應最高法院呼籲對於GPS此種新型強制偵查處分的立法缺漏填補(參照最高
陳志寧2020 年 9 月 19 日是《法律白話文運動》第一次舉辦研討會,題目是「數位時代中,偵查與隱私的權衡兩難」。而在 9 月 8 日,法務部正好公告「科技偵查法」草案,其中草案內容,便涉及國家機關在甚麼樣的情況下,可以獲取人民在通訊軟體內的溝通內容,涉及人民隱私權與通訊隱私權的保障。